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现就广东省汕尾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广东省汕尾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汕尾市城区品清湖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次生态修复包括潟湖生态修复工程(含整治潮汐通道、修复海藻场、营造鸟类栖息地、治理浒苔、海堤生态化等措施)、沙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含新建丁坝、补沙、整理海岸线、清理外来物种、修复防护林等措施)、金町湾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含清理外来物种、拆除废弃构筑物、修复后滨植被、营造滨海湿地等措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汕尾品清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站前横四路市民服务广场8楼
联系人:林德润
联系电话:0660-3239989
电子邮箱:derek09@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岗北路8号1113/1114室
联系电话:19566836676
四、公众参与调查表网络链接
点击本文附件下载或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表格。
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rk5wodqrFR2Pb_I9XF0BA?pwd=kc3k
提取码:kc3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公示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个人信息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汕尾品清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